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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险一金有新变化 生育保险将与医疗保险合并

2017-02-28 09:42:27 来源:腾讯网

五险一金有新变化,与每个老百姓息息相关。那么,这次的变化又有哪些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网络图

变化1:生育保险将与医疗保险合并

国务院办公厅2月4日公布《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要求在2017年6月底前,重庆等12个城市启动合并实施试点,试点期限为一年左右。很多人认为随着生育和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熟悉的“五险一金”会变为“四险一金”,其实并非如此。

不过,两险合并实施并不是说合为一个险种,而是合并经办管理,生育保险还是存在的。每一个险种对应不同的风险,随着国家鼓励生育,以后生育风险面临加大的压力,所以生育保险还需保留。

两险合并,参保人员的待遇不会降低。方案明确要求,试点城市要周密设计试点实施方案,确保参保人员相关待遇不降低、基金收支平衡,保证平稳过渡。专家指出,由于一些地方的医疗保险报销比例达到了80%-90%,而生育保险报销比例还在70%以下,合并实施后,这些地方的生育保险待遇还可能会提高。

变化2:跨省就医年底开通

(1)逐步解决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到2017年年底扩大到符合转诊规定人员的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2)逐步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纳入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覆盖范围。

变化3:工伤保险新规:逐渐成为标配

(1)到2020年,建立健全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格局。

(2)劳动者依法应参加工伤保险覆盖率达到80%以上,逐步实现工伤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社会慈善、商业保险等有效衔接,切实减轻职业病病人负担。

变化4:养老保险缴费费率调低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20%的省(区、市),将单位缴费比例降至20%;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且2015年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高于9个月的省(区、市),可以阶段性将单位缴费比例降低至19%。

变化5:失业保险费率再次调低

人社部、财政部近日印发《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文件要求,从2017年1月1日起,失业保险总费率为1.5%的省(区、市),可以将总费率降至1%,降低费率的期限执行至2018年4月30日。

随着费率再次降低,企业负担将得以进一步减轻,而职工到手的工资也有望或多或少增加。

变化6:住房公积金新规:比例不能超过12%

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同时,由各省(区、市)结合实际,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值得注意的是,公积金原来不是法定的。公积金和社会保险一样属于必缴项目,但是在实际上公积金是被排除在社保之外的。而且公积金现在的政策也只有一个条例,不像社会保险那样达到了立法的程度。

因此许多企业现在没有给职工上公积金,也并没有因而受到任何处罚。从某种角度看,公积金更像是一种企业福利。

关键词: 生育保险 医疗保险 五险一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