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和孩子们在亲子乐园中玩耍 摄影: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刘冬莉
年卡须知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 刘冬莉 实习生 程雨怡 贾梦婷 崔如茹
(资料图)
探访 多家亲子乐园表示预付卡不予退费
在位于武汉市武昌区群星城3楼的贝乐园门口,摆放了许多婴儿车,有的家长在外等候,也有家长在场内陪小朋友玩耍。极目新闻记者以消费者身份询问办卡事宜,店员指着墙上张贴着的收费标准说:“我们分电玩区和乐园区。如果你的孩子喜欢玩电玩,推荐买次卡;乐园则可买月卡或办年卡。总之,充值金额越大,优惠越多。”至于是否可以退费,该店员表示,办卡后是不能退费的,次卡可以转让。但是月卡、半年卡和年卡不能转让。
记者留意到,该乐园前台摆放了一张“年卡须知”的告示牌,上面明确写有“年卡仅限年卡宝宝本人使用”“开卡后不退不换”“年卡不得转让,转让无效,发现没收处理”等规则。在位于洪山区万利广场内的米其尔儿童主题乐园内,工作人员介绍,该乐园分为沙池区和淘气堡乐园区,有次卡、季卡、半年卡、年卡等收费方式,但淘气堡仅限于1.2米以下的儿童玩耍。“办卡后不能退费,但可以转让。”
记者探访发现,多家亲子乐园均明确表示,预付卡一经充值便无法退款,且不提供任何书面合同或收据。
律师 部分退费规则涉嫌侵害消费者权益
湖北省邦理律师事务所程治绥律师提醒,消费者在亲子乐园消费时,应要求与商家签订合同,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亲子乐园未在规则中明确退费规则、规则披露不完善,消费者无法得知具体退费的情况下,要求消费者遵守其单方设置的规则,涉嫌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退费规则不合理,则涉嫌侵害消费者的财产权。
据报道,广东省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从今年2月起启动亲子乐园行业监督工作,组织专业律师团队通过实地走访、收集深圳17个亲子乐园品牌,涉及61家门店的入园规则、用户协议等格式条款。在前期调查中,深圳市消委会发现被调查的亲子乐园退费规则普遍不合理,且在提供服务过程中主要存在未明示退费、延期规则,退费规则不合理,利用格式条款减轻或免除安全保障义务,侵害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侵害消费者的肖像权、人格权或知识产权,单方限定管辖法院等问题。
5月,深圳市消委会推出自律公约,提出设立7天冷静期,即消费者在购买后7天内尚未使用的,可全额退款;明确有利于消费者的退费标准;合理设置对携带食品、饮品的限制,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者在园内就餐等。15个亲子乐园品牌的59个门店承诺加入自律公约,并全面整改相应格式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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