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权和人格权区别如下;
1.范围不同
人身权包含人格权,人格权是对人身权进行细化衍生出来的权利。
(资料图)
具体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信用权。人格权,是与民事主体不可分离的权利,因人的出生而当然享有,因人的死亡而当然消灭。
人身权是“财产权”的对称。又称“人身非财产权”,与人身不可分离而又没有直接的经济内容的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身份权是权利主体因一定的地位和资格而产生的权利,它随着当事人之间互相存在的某种身份关系而存在,也随着这种身份关系的消灭而消灭,主要包括亲权、监护权、继承权、著作权等。
2.权力性质的不同
人格权注重的是人的独立性和尊严受社会保护.
而人身权注重的是你与其他人之间的关系值得社会保护。
3.诉讼时效的不同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知道或应当知道受到伤害起一年。其他的人格权和身份权的诉讼时效通常为两年。
二、侵犯人格权是属于侵犯民事权益的行为,侵权人要承担侵权的责任,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找法网提醒您: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三、人身权的法律特征如下:
1.人身权是一种与特定民事主体的人身密不可分,具有专属性的民事权利
2.人身权是一种没有直接财产内容,不直接体现为一定的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
3.人身权是一种具有绝对性和支配性的民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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