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重庆日报记者从重庆市城市管理局获悉,为贯彻落实《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市城市管理局联合市商务委、市文化旅游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事务局等四部门研究制定了《重庆市一次性用品目录清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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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自8月1日起开始实施,要求餐饮业、旅游住宿业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鼓励使用易降解、可回收再利用的绿色环保产品。外卖平台应积极引导消费者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
据了解,《办法》将于2023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旨在加强一次性用品目录清单管理,规范或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办法》适用于本市范围内餐饮业、旅游住宿业及公共机构的一次性用品目录清单编制、调整、公布、实施及监督检查。
《办法》所称一次性用品,是指在运营管理过程中向公众提供的、由塑料或木(竹)材等制成的、不以重复使用为目的的一次性餐饮、旅游住宿用品及其它塑料制品。具体而言,在我市餐饮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目录清单中,包括筷子、勺子、刀(刀具)、叉子等。在我市旅游住宿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目录清单中,包括牙刷(含牙膏)、梳子、浴擦、剃须刀、指甲锉、鞋擦、卫生袋、火柴、针线包9项物品;在我市公共机构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目录清单中,包括纸杯、餐盒(含盖)、筷子、勺子等物品。
据介绍,我市餐饮业、旅游住宿业及公共机构将在显著位置公布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目录清单。文化旅游、机关事务等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负责餐饮业、旅游住宿业、公共机构一次性用品目录的督促落实、行业指导和咨询解释等工作;市场监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行业协会将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纳入行业规范,开展行业培训,加强引导和行业自律。
重庆日报客户端 记者 崔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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