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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看这边,违建鱼塘都恢复成了农田,里面的水稻长得可好了!农田能有这样的变化,真的要感谢你们。”西湖镇某村书记指着眼前的农田,向前来回访的区检察院检察官顾志峰、检察官助理吴林峰说道。
去年4月,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周其维在摸排线索时发现,西湖镇某村存在违规侵占耕地挖塘养鱼的情况,随即对现场进行拍照取证,并立案调查。
原来,某生态有限公司在2021年以畜牧养殖的名义,租用该村90余亩土地用于牧草种植,并在未经依法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将其中17余亩用于水产养殖,经查阅西湖镇土地利用现状图后证实,该涉案地块属于基本农田。
为保护国家基本农田,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区检察院依法启动公益诉讼程序,分别向负有监管职责的区规资局、西湖镇政府发出磋商意见函。接函后,相关责任单位迅速依照各自职责对该公司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责令该生态有限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及时恢复农田原貌。同时为尽快恢复耕种条件,不误农时,区检察院多次联合相关责任单位现场办公,共商解决方案。
2022年12月底,在各方的共同监督下,随着机械的轰鸣声,鱼塘被一寸寸回填,涉案农田恢复工作如期完成,该生态有限公司负责人也表示接下来将配合政府开展农田的复耕。
这不是个例。去年以来,区检察院聚焦聚力土地资源保护,通过开展各类专项监督行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统筹运用行政、民事、公益诉讼等检察监督方式,刚柔并济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共办理破坏土地、林地公益诉讼8件,督促涉案人员对破坏的耕地、林地共计182.03亩进行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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