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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区乡村振兴局扎实开展乡村振兴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持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力护航乡村振兴。
提高政治站位,积极安排部署。先后多次组织召开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协调推进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区部署上来,统一到专项整治要求上来。将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举措,作为推进巩固衔接责任、政策、工作落实的关键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成立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区乡村振兴局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具体负责日常工作,明确细化工作任务,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结合加强能力作风建设活动,推动专项整治落实落地。
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责任担当。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2023年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题整治工作任务的通知》,要求相关单位、项目实施单位根据省、市、区相关工作要求,高度重视,在前期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形成本地、本部门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对照问题表现,剖析问题原因,细化整改措施;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强化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推进机制,确保问题真整改、彻底改、能销号,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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