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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国家宪法日丨三明市检察机关能动履职守护公民宪法权利

2022-12-04 12:17:16 来源:金台资讯

“跟以前相比,现在往返永安市与大田县两地办事方便多了,只要出发前报备、返程后报告即可,企业生产经营恢复如常,每月万元左右的工资收入如期入帐。”12月1日,社区矫正对象罗某生欣喜地向跟踪回访的大田县检察院检察官郑向阳报告近期情况。

罗某生所说的前后变化,得益于三明市检察干警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牢记尽责担当,克服就案办法、机械执法,致力为百姓多想一点、多问一句、多走一程,着力帮助群众解决“操心事”“烦心事”,成为三明市检察机关能动履职守护公民宪法权益的典型。

多想一点


(资料图)

让他们的劳动就业权得以保障

说起社区矫正对象罗某生的劳动就业权利保障问题,还得从他先前从事的工作说起。原来,罗某生受聘于永安和大田两家煤业公司从事煤炭井下开采管理工作,因民爆物品日常管理不规范而触犯法律,今年1月25日被大田县法院以非法储存爆炸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执行三年,按期到大田县建设镇司法所报到并接受社区矫正。

三明市人民检察院供图

虽然大田的建设镇与永安的槐南镇仅一墙之隔,罗某生所任职的两家公司相距还不到15公里,因购买井下作业材料需要,罗某生每月都要在两地之间往返十几趟,但是由于两家公司分属永安与大田不同辖区,因此他每一次的往返活动,都属跨县(市、区)的地区流动,按规定必须提前三天提交外出请假书面申请,报经县级主管部门集体研究批准后,才能允许离开大田建设镇,跨地区到永安槐南镇履职,非常麻烦,也不利于企业的正常生产活动。检察官得知后,决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社区矫正机构人员召开听证会,且根据听证结果提出的检察监督意见得到采纳,让罗某生的劳动就业权得到有效保障。

三明市人民检察院供图

三明地处山区,大型企业少,小微企业多,类似罗某生一样需要外出打工、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从事货运工作、或从事小吃经营的对象还很多,如何让他们“走得了,管得好”,三明市检察机关通过召开社区矫正对象外出请假公正听证会,并根据听证意见提出检察监督意见,帮助解决社会矫正对象“谋生难”“请假难”“监管难”问题。截至11月30日,全市两级检察院累计监督社区矫正机构批准涉民营企业矫正对象请假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239次。

多问一句

让她的孩子学习教育权得以实现

“孩子的户口解决了没有?”正是尤溪县检察院办案人员吴月娥这种多问一句的回访问询,让家住管前镇鸭墓村的江某某重新燃起了希望,她在检察官的帮助下,带着三个孩子做亲子鉴定,并到当地派出所办理了入户手续,子女也如愿入学。

三明市人民检察院供图

说起江某某与检察机关结缘,还得从几年前一起刑事案件说起。原来,江某某与丈夫杨某某结婚后,于2005年至2007年间,生下了3个孩子,因3个孩子均没有在医院出生,都没有出生医学证明而无法申报户口。随着孩子渐渐长大,办理户口的事情变得急切起来。2016年3月,江某先后2次以800元和700元价格为3个没有户口的子女购买3张随母姓和3张随父姓的假的《出生医学证明》,在办理户口登记时被发现,最终江某某被法院以买卖身份证件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八个月的刑罚。

案子虽然结了,但江某某3个孩子的户口解决没有,上学问题是否有着落,办理该案的吴月娥检察官始终放心不下,当即决定回访,正是因为检察官的多问一句,并持续跟进落实,2018年8月,江某某3个孩子的户口登记问题终于得以解决,3个子女的学习教育权也得到有效保障。

多走一程

让她的公民身份权得以恢复

2021年4月14日,对居住在将乐县光明乡的陈某来说,可是个大喜的日子,她不仅拿到了迟到29年的居民身份证,因为她没有身份证所衍生的刑事案件也以将乐县检察院作出的不诉决定而宣告终结。

原来,2020年1月15日,将乐县公安局以陈某涉嫌买卖身份证件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将其移送将乐县检察院审查起诉。这是一起事实清楚、案情也很简单的案件,但承办检察官在审查中发现,陈某是一个特殊的犯罪嫌疑人。

陈某在2岁时遭父母遗弃,被福建省闽侯县的一户人家收养,收养家庭既没有为她办理收养手续和落户登记,也没有让她上过一天学。陈某与养父之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丈夫”意外身亡后,陈某只好出门打工生活,直到23岁时遇到现在的“丈夫”林某。因没有身份证,不但陈某与林某无法登记结婚,两人的儿子也无法上户口。为生活所需,陈某便向他人购买河北省郭某的身份证进行婚姻登记和办理信用卡日常消费使用等。

2018年,郭某发现自己的征信有了不良记录,还“被结婚”,她通过银行查询联系到陈某,希望陈某能消除对其产生的不良影响。陈某主动到民政部门办理婚姻关系解除手续,并承认冒用他人身份证件办理结婚登记的事实。

案件移送将乐县检察院后,案件承办人审查后发现,陈某虽涉嫌两罪,但客观上是因为没有身份证,为了正常的生活所需而走上犯罪道路,信用卡欠款已全部还清,有明显悔罪表现,且有自首情节,符合适用缓刑条件。之后,该院向将乐县、闽侯县两地司法局发出《审前社会调查委托函》。但两地司法局均认为,陈某没有户籍,两地不是户籍地和经常居住地,不符合监外执行的监管和社区矫正条件,不便接收。在不符合监管条件的前提下,法院无法适用缓刑,案件因此陷入僵局。

三明市人民检察院供图

缓刑判不了,实刑又太重。面对问题,办案检察官本着对法律负责、对当事人负责的精神,决定为当事人多走一程,他们在将乐县、闽侯县之间来回穿梭,详细了解陈某的身世,咨询落户手续,最终将乐县检察院根据调查事实,对陈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三明市人民检察院供图

经多方协调,陈某如愿拿到迟到29年的身份证,让她成为了真正有“身份”的人。

关键词: 社区矫正 人民检察院 检察机关 劳动就业 生产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