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榜”:对小区问题响应及时率达到100%、解决率达到98%、群众满意率达到95%的企业和项目
■“黑榜”:对小区问题响应及时率低于95%、解决率低于80%、群众满意率低于80%的企业和项目
4月30日,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从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为建立健全物业小区问题用心用情马上解决的长效机制,实现群众反映的物业小区问题最短时间回应、最快速度处理、最小单元化解、最低社会影响,近日,市住建局印发《关于建立物业小区问题用心用情马上解决长效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将建立“红黑榜”制度,对小区问题响应及时率低于95%、解决率低于80%、群众满意率低于80%的企业和项目,纳入“黑榜”,实施重点监管。
(相关资料图)
完善智慧物业 小区问题限时办理
《通知》中明确,将在成都市智慧物业系统建立完善小区问题投诉解决功能模块,链接至天府市民云APP等公众服务平台,为群众反映小区问题提供最直接、最便利、最有效的渠道。
针对群众在成都市智慧物业系统提出的问题,采取“实时转件、直达项目、限时响应”的方式,推送至问题涉及小区的物业项目经理及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并抄告属地区(市)县住建部门。物业项目经理应在第一时间响应,原则上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非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对超时未响应的,系统实施自动预警,区(市)县住建部门介入督办。
物业项目经理响应问题后,对责任清楚、马上能办的一般问题应当立即办理,原则上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对情况复杂、难度较大的重大问题,应与群众协商办结时间。
《通知》还要求,要将小区问题马上解决情况纳入物业服务报告向业主公开;对重大投诉、群体投诉、反复投诉问题,要按照物业服务“双晒”工作要求,主动在物业服务区域向业主公开有关情况。
建立“红黑榜”制度 加强监督检查
《通知》指出,物业项目经理是本物业服务区域小区问题解决的第一责任人,应当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回复、第一时间协调处理;区(市)县住建部门物业管理科(室)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小区物业问题解决的第一责任人,应当第一时间掌握、第一时间预警、第一时间督办。
同时,建立“红黑榜”制度。区住建部门对小区问题响应及时率达到100%、解决率达到98%、群众满意率达到95%的企业和项目,纳入“红榜”,减少监督检查频次,在各类创先评优中优先推荐;对小区问题响应及时率低于95%、解决率低于80%、群众满意率低于80%的企业和项目,纳入“黑榜”,实施重点监管,向属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及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税务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送《物业管理行政建议书》,实施联合监管。(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闫宇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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