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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亮点!山西公布6起危险化学品生产典型违法案例

2023-01-05 17:29:32 来源:金台资讯

人民网太原1月5日电(记者麻潞)日前,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公布6起2022年度执法检查查处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典型违法案例。

案例一


【资料图】

山西大土河焦化有限责任公司未对应急救援器材维护保养、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作业、安全设备安装不符合国家标准、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生产场所安全出口锁闭。罚款人民币9.4万元。

违法事实:该企业焦化一厂炼焦车间1台空气呼吸器压力不足,低压报警铃故障;急救箱药品过期现象;焦化一厂1#、2#鼓风机多台压力检测仪表防爆挠性管接头松动失爆;焦化二厂动火作业证编号统一为“JL-JH2-AQ11”;氨水罐区临时用电票证填写不规范,无票证编号;焦化二厂集气管放散不能自动点火;焦化二厂交换机电机电源线防爆挠性管断裂;焦化二厂除尘配电室长度超7m,1个安全出口处于锁闭状态;焦化二厂初冷器西侧管架上的直梯无护笼。

案例二

长治市麟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设备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罚款人民币7万元。

违法事实:该企业粗苯中间储罐排污口及粗苯泵围堰排污水口无水封井;粗苯区域VOCs管道排液口为单阀;粗苯车间、油库处场所的警示牌缺禁打手机等警示标志;洗苯塔富油管两处四孔法兰跨接线错误,无法释放静电;油库装车阻挡器不规范;粗苯中间罐、粗苯成品罐SIS联锁检测执行元件未设置联锁警示标识;粗苯罐区的粗苯出防火堤管道未安装8字盲板。

案例三

山西三立化工有限公司安全设备安装不符合国家标准、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罚款人民币7万元。

违法事实:该企业氯气缓冲罐安全阀无铅封;氯气未采取密闭取样;锅炉用甲醇储罐采用塑料桶装,并采用玻璃管液位计;反应釜部分法兰缺螺栓;氯化釜的搅拌桨孔压盖腐蚀破损;锅炉房职业危害告知卡为一氧化碳和粉尘,实际燃料为甲醇;盐酸、次氯酸钠储存区地坑上无盖板、无防止坠落的安全标识。

案例四

山西金达气体有限公司未提供“一书一签”。罚款人民币5万元。

违法事实:该企业销售产品时,未提供二甲醚产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案例五

山西升佳化工有限公司违法生产。罚款人民币49.8万元。

违法事实: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危险化学品对苯二酚。

案例六

忻州市鑫宇煤炭气化有限公司违法生产、安全设备安装不符合国家标准、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作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罚款人民币24万元。

违法事实:该企业2#焦炉多个废气开闭器的保温脱落;酸碱罐区硫酸罐、液碱罐地面、围堰未作防腐;洗油槽管线腐蚀;事故水槽腐蚀严重;粗苯装车鹤管总管应急按钮无防护罩;焦油罐(蒸汽伴热)无防超温措施;卸氨水罐无设备标识;碱液槽、洗油槽、硫酸槽无设备标识;脱苯装置区废水地下槽处无“受限空间”标识牌;未编制排液、排凝液操作规程;安全部各岗位、炼焦/化产车间主任、副主任岗位安全责任制无动火票证审批职责;该公司100万吨/年焦化转型升级技改项目新建焦炉违法生产;该新建项目焦炉三层有动火作业,未见相关特殊作业票证及人员特殊作业证件。

关键词: 安全设备 国家标准 安全警示标志 危险化学品 进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