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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大代表、民建福建省委法制委员会名誉主任、福建谨而信律师事务所主任陈立新。受访者供图
人民网福州1月13日电 (吕春荣、陈蓝燕、实习生刘娜)随着越来越多破产案件井喷式增长,构建“法院是破产程序主导者,政府是破产案件协调者和风险处置组织者”的府院良性互动模式,已经成为当下各地法院、政府部门的共识。在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期间,福建省人大代表、民建福建省委法制委员会名誉主任、福建谨而信律师事务所主任陈立新建议,在福建省推广破产案件处置“一站式”联动服务机制。
陈立新介绍,马尾法院首创了关于企业破产处置“司法+税务+工商”一站式联动服务机制的创新举措,将破产程序中主要的三个部门无缝衔接,减少企业多头跑的麻烦,但在破产案件审理质效、营商环境涉破产指标、破产制度体系方面仍有提升空间,可将该举措近一步优化并在全省推广。
对此,陈立新建议,要推动破产案件相关法规政策稳步落地,建议由省高院、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等有关部门就破产案件中所涉的常见疑难问题联合制定相关文件并施行,贯彻落实到各基层办事部门,可设置专门办事窗口。
简单破产案件处置“一站式”联动服务也值得推进,陈立新认为,对于“僵尸企业”、无产可破的“小微企业”等简单破产案件,可以由管辖的县(区)级法院统一收取破产企业清税办理、工商注销登记等有关申请材料,转递税务、市场监管部门,实现“一站式”工作模式。
在搭建破产案件文件数据府院交互共享平台方面,陈立新建议建立法院、市场监管局、税务局、银行、不动产登记中心、医社保、公积金、车管所之间的专用文件数据交互共享渠道,将受理破产裁判文书、破产企业工商档案资料及财产信息、清税申报材料、市场主体注销材料等各类破产企业处置文件通过平台共享,各部门在办理业务过程中需要由其他部门提供文件的,可直接通过文件数据交互共享平台进行交换,无需企业或破产管理人重复提交,减少企业办事成本及工作难度。
此外,陈立新还建议对于涉及市场主体较多、有关企业合并分立等疑难复杂的破产清算、重整以及和解的破产案件,由法院召集市场监管局和税务局工作人员列席破产管理人协调会议,提供现场指导,通过审批服务前移,提前“一案一议”,集中解决复杂破产案件中管理人的工作难点,同时也提升法院、市场监管和税务部门的履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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