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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家企业最高奖励200万元 厦门集美出台措施鼓励企业创新

2023-01-20 16:16:59 来源:金台资讯


【资料图】

人民网厦门1月20日电 (张萌)近日,《集美区加快推进产业高质量创新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出台,围绕鼓励企业创新发展、鼓励软件企业发展壮大、支持特色产业培育、鼓励人才集聚、鼓励投融资支持企业快速发展等方面制定措施,助力辖区企业加快推进产业高质量创新发展。

根据《措施》,在鼓励企业创新发展方面,2023年厦门市集美区面向辖区工业、软件、文化、旅游、商贸、物流等规模以上企业发放电子化支付凭证——“集美创新券”,并组织评定“集美区创新券服务机构”和“创新服务事项”以鼓励和支持规模以上企业积极使用各类高水平服务,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与运营水平。其中,服务机构属于集美区企业的最高可抵扣合同应付金额的40%,属于非集美区企业的最高可抵扣合同应付金额的25%。

同时,为支持企业建设研发机构,凡集美区企业当年度设立且经认定批准的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别按照国家级(补足)200万元、省级(补足)150万元、市级10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此外,凡企业争取国家、省、市级相关科技部门科技项目,立项并通过验收则按上级部门当年度核拨的扶持资金给予一定比例的区级配套奖励,其中国家级按30%奖励、省级按20%奖励、市级按10%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额100万元,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奖励额度200万元。

而在支持特色产业培育方面,《措施》提出,为鼓励企业工业数字化转型,2023年集美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使用集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备案的工业软件服务,且通过项目审核的,验收后按照项目费用的5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补助总额最高75万元。按照项目经济效益高低,根据专项资金余额,择优通过审核。辖区企业使用包含测试、验证、迁移等自主可控产品适配服务,可按照年度购买费用的40%给予补贴。每家规上企业每年最高50万元。

此外,在鼓励人才集聚方面,《措施》按照高级人才、骨干人才、产业人才、新员工、台湾人才、金砖人才、重点产业人、新引进人才等给予生活补贴。并就鼓励投融资支持企业快速发展方面,提出支持担保贷款贴息、鼓励基金投资等政策。

据悉,《措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关键词: 快速发展 厦门集美 技术中心 技术创新 扶持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