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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放了之”取代“一押到底”?福州台江区人民检察院这样破解“少捕慎诉慎押”实施中的现实难题

2022-12-17 12:17:33 来源:金台资讯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人民网福州12月17日电 (林盈)近年来,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进步,我国刑事犯罪重罪比例明显下降。在刑事犯罪结构变化的背景下,2021年4月“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确立了。如今这一政策在基层实践中的落实情况如何?16日,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2年该院“少捕慎诉慎押”工作情况。

发布会上介绍,今年以来台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不批捕220人,不捕率达39.22%,较去年提高50%;不起诉208人,不诉率达21.94%,较去年提高一倍;诉前羁押率39.03%,较去年降低21.98%。

值得注意的是,发布会指出,少捕慎诉慎押不是不捕不诉不押,不能“一押到底”也不能“一放了之”。为破解取保监管乏力、“一放了之”等问题,台江区人民检察院尝试完善矛盾化解机制,发挥配套制度作用,搭建多元协作平台以推动非羁押强制措施适用工作提质增效。

例如,建立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在部分轻微刑事案件因被害人对赔偿金额诉求过高,不能与犯罪嫌疑人达成和解时,鼓励犯罪嫌疑人预存赔偿金、促进和解。赔偿保证金提存作为逮捕社会危险性考量的重要因素,保障依法不捕不诉不押,助推刑事诉讼顺利进行和社会关系修复。

针对危险驾驶、盗窃、交通肇事、邻里纠纷引发的轻伤害等11类案件中拟作不起诉处理的犯罪嫌疑人,台江区人民检察院设定了“1+N”任务项目,一方面设定训诫、教育措施,同时还联合社工组织根据涉案类型制定不同公益劳动、社会服务等任务,并根据犯罪情节梯度化设置服务时长、地点、内容,促进被不起诉人改过自新。

而针对此前刑事案件报捕多、逮捕多、“一押到底”等问题,台江区人民检察院立足诉前主导责任落实,强化了捕前分流、逮捕把关、捕后审查的把关,探索建立捕前、捕中、捕后“三层过滤”机制,以严控不必要羁押。数据显示,今年以来,该院共对151人以不具有社会危险性作出不捕决定,占不捕总人数的68.64%。

台江区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强化诉源治理,综合施策发力,在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工作中展现检察作为。

关键词: 区人民检察院 犯罪嫌疑人 刑事犯罪 刑事司法政策 今年以来